近日,沈海、甬莞高速厦门辖区先后发生两起车辆自燃险情。厦门高速执法支队、高速交警、消防、路勤等多部门依托“5+N”联动协作机制,迅速响应、通力协作,快速扑灭火情,未造成人员伤亡,最大程度降低了对道路通行的影响,保障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。
12月7日晚上9时许,沈海高速厦门往福州方向、距离翔安收费站约2公里路段,突发一起小车自燃事故。接警后,各联动协作单位迅速前往处置,到场后发现停在应急车道内的事故车辆,引擎盖缝隙正冒出大量浓烟与明火,夜晚视线不佳,火焰与燃烧产生的烟雾在一定程度上干扰车辆的正常通行。执法人员与高速交警分工协作,迅速进行安全布控、加装夜间爆闪灯具,引导后方车辆提前改道避让,为消防救援提供安全作业区域。消防队员迅速从各个角度对起火车辆进行喷淋与降温处理,快速控制火势,不到几分钟就彻底扑灭明火,最终确保火情未蔓延至驾驶室及后箱,仅引擎盖部分受损。与此同时,执法人员将受惊的一家三口转移至后方护栏外的安全地带,安抚孩子的母亲,帮助尽快平静下来、得以安心照顾受惊的小孩。22时31分,清障车将受损车辆拖离,执法人员指挥路勤人员清扫完现场燃烧残留物,现场最终恢复正常通行。
时隔一日,险情再次出现。12月9日14时10分,甬莞高速厦门往泉州方向,过莲花收费站约5公里处,又一辆小车突发自燃。在消防救援人员紧张有序的处置下,不到10分钟便扑灭明火。随后,执法人员经调查了解,得知事故车驾驶员刚从二手车行购得该车,正计划从厦门开回河南老家,不料途中却突发险情,所幸无人员受伤。
执法人员提醒:冬季气候干燥,驾驶员在出车前务必对油、水、线路、轮胎等进行检查,尤其是对于二手车、年限较久、车况较差的车辆,更需要全面、细致的检查,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出行安全。(赖明光 程霖)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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